想不到那么快就有人回应我那篇文章~哈哈~
这个男生,我认识他才只不过5个月。
认识他,是一个缘份。
他是一个特别的人。
还记得,我们的开场很可爱。
“I’m Latte。”
“Then I’m Espresso,hehe。”
就这样,我叫他Mr.Espresso。
我跟他是在1月7日认识的。
而1月13日,他生日那天,是我加入衣服的第一天。
算起来,他还真的是我的幸运星呢~呵呵~
我喜欢他的文字,他的文字不肤浅,有深度。
读起来很舒服,也很易懂。
所以,他的部落格是我常去潜水的其中一个。
我们的友情,好淡好淡。
由于没见面,就只限于网上交流。
但我们都相处得很愉快。
不过,我跟他淡淡的友情好像有点变质了。
昨晚,他很认真的跟我说:
“怎么你征求的男朋友不是我这类型的啊?”
“哈哈~难道你要我写你?”
“是啊。”
“哈哈~你要应征啊?”
“对。”
“你认真的啊?”
“对。”
接下来,是一阵的沉默。
其实,他称得上是完全符合我的条件了的,除了…他不是单眼皮。
不过没关系,jack也不是单眼皮的,哈哈~
看他认真的辩解,好有趣。^^
Mr.Espresso,我接受你的报名了,但正如你说的,“We Know Each Other well First。”
会有那么一天的,也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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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开始看了一个不熟的朋友的部落格,她是我干哥哥的前女友。
在她的字字句句里看得出,她好爱好爱他。
那么多年了,她还是放不下他。
在他面前,她要强装微笑。
她甚至,为了他自残。
一直以来,我都不喜欢那些为情人自残的人,他们真的很傻很笨。
但,看到她那张照片时,我的心好酸。
身为外人的我,不适宜表达我的意见。
但是,我还是想告诉她:
该放下的,始终要放下。
被爱,始终比爱人幸福。
所以,我选择被爱。^^
Jess,要加油。
把他忘记,开始你的新人生。
*~ 拿铁 + 宝贝 ~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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